业委会在应诉时,可以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:
向开发商发送书面函件,指出侵占公建配套设施的行为,要求停止侵占并归还公建配套设施。
明确法律依据和证据,表明维护业主权益的决心。
向规划、住建、房地产管理等相关部门投诉开发商的侵占行为。
按照法院要求参加诉讼程序,包括开庭审理等环节。
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诉讼,提高成功率。
明确诉讼请求,要求法院确认被侵占的公建配套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,并判令开发商停止侵占行为,腾空并归还公建配套设施。
选择有相关案例胜诉经验且费用合理的律所。
如无法承担高昂律师费,可与业主商议,甚至放弃应诉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条文,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,如侵害业主权益,受侵害业主可请求法院撤销。
业主与业委会成员面对面沟通,理性平和地指出侵权行为并要求停止。
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,可召开业主大会讨论解决方案。
向物业管理部门、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投诉,请求介入调解或监督业委会成员纠正侵权行为。
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法院判令业委会成员停止侵权行为,赔偿损失。
业委会在应诉过程中应确保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,并合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