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委会的合并通常涉及以下几种方式:
定义:保留村庄的自然边界,打破行政边界,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级管理组织合并在一起,建立一个新的村委会进行管理。村民不必搬迁,仍在原有的生活区域内活动。
优点: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减少由于村合并对村民生活的影响,降低合并成本。适用于强村并弱村、大村并小村、相邻村合并等情况。
定义:不仅打破原有的行政边界,还改变村落的自然边界,根据地区情况将村庄搬迁合并,建立一定人口规模的新村,以促进一个地区的整体规划和发展。
适用情况:通常用于灾后重建、山区迁徙、行政政策等原因,能够较快的使村民恢复正常生活,同时带动被迁入地区的社会和经济发展。
定义:几个小村庄的村委合并到一块,村中整体不迁移,只进行村容村貌治理。这种方式多在经济较好、村庄规划有序的发达地区。
定义:由于城市容积有限,将城市周边农村土地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,建高楼大厦。城中村的改造也属于这种方式,通常涉及土地及房屋的征用和开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