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相关规定,超限的扣分标准如下:驾驶营运客车、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的,一次记12分。驾驶营运客车、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%的,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的,一次记6分。